第四百一十八章 关键性证据缺失(1 / 3)

「两罪并罚,建议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十四年。」

赵百亲的声音清晰的回荡在法庭上。

张三犯了拐卖儿童罪,这是毫无疑问的。

至于故意杀人罪······

张三在明知对方要杀狗的情况下,依旧将小学生谎称成狗,卖给了对方。

是可以预料小学生的结局的。

其借助他人之手施行杀人行为,自然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。

「李四作为饭店老板,以50元购置麻袋里的狗,指使王五对其进行杀害,可中途听到人的惨叫声,却未加制止,犯过失致人死亡罪。」

「王五作为厨师,听从李四的指令杀狗,同样在听到人的惨叫声后,未加以制止,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属于从犯。

「故此,我方建议对李四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对王五判处有期徒刑两年······」

赵百亲又接着指控道。

全程昂首挺胸,神情充满了自信。

开庭之前。

他就询问了一下其他刑事辩护领域的金牌律师们。

将这个案子仔仔细细,里里外外的琢磨了一遍。

控诉的方向上······

也没什么问题,将张三、李四和王五的罪行都给指控了出来。

小学生的死亡和张三、李四、王五都有直接因果关系。

三者都应该为小学生的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
「咚--」

审判长在乾州一方的律师发言之后,看向了秦牧一方:「你们可以对上述控诉,进行相应答辩了。」

张玮闻言,下意识地看向了秦牧。

虽然他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了一些思路,但还是没有冒然上前。

而是选择······

继续摆烂,坐享其成。

很快。

秦牧便从座位上站了出来,当着模拟法庭上众人的面。

沉声道:「我方认为,对方控诉的我方当事人的罪名,有些偏颇,并不成立!」

话音刚落。

他的这句话便吸引了在场不少人的目光。

尤其是旁听席上的金牌律师们。

他们的心中都不约而同的浮现出了一个猜测。

「他不会······还要做无罪辩护吧?」

目前来看。

赵百亲对三人的控诉,从法理到法益上来看,都没有任何问题。

三人的行为······

也完全符合这些刑事罪名的构成。

在入罪和出罪,主观和客观上,都是统一的!

「首先,对方对我方当事人张三的控诉,合情合理合法,并无不妥之处。」

紧接着。

秦牧又缓声开口:「但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,对此事全然不知情,同样是被蒙蔽的受害者,我方认为,两人不构成犯罪。」

他的声音颇为平静沉稳,和赵百亲的铿锵有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但······

却让赵百亲的瞳孔猛地撑大。

无罪辩护!

秦牧在面对他们的时候,居然敢提出无罪辩护!

而旁听席上。

众人的神情各异。

不少人倒吸了一口冷气,秦牧的思路再次震惊到了他们。

「无罪辩护?他打算怎么无罪辩护?我又看了眼案件原文,完全没有无罪辩护这个点啊。

「所有证据都符合了,反正我是没看到这个案件有什么漏洞。」

「难不成······秦牧又发现了我们所有人忽视的点了?」

「「我们这么